制度建设
首页 > 首页 > 正文

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

2021年06月04日 14:24  点击:[]

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

教师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,是党联系教师的桥梁和纽带。党支部要通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,保证本单位教学、科研和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制定教师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。

1.根据院党总支的决议,团结教职工、保证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。

2.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、习近平新思想、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知识教育;严格组织生活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;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,并检查执行情况;定期制订、检查支部年度目标,认真考核党员目标管理实施情况。

3.教师党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,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,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党支部书记参加讨论决定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,包括工作计划,教师的课程安排、进修、职称评聘等。

4.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
5.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,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尤其要做好在中、青年骨干教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。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,坚持每季度作一次考察鉴定,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。

6.按照缴纳党费标准,按时收缴党费并定期公布帐目。
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