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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化工学院教研室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

2021年06月04日 14:31  点击:[]

化学与化工学院教研室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

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、高效开展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院的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通过教研室岗位设置管理,实现院内岗位总量控制管理,促进院内人员的合理流动与结构整体优化,促进优秀人员向专业管理一线流动,形成内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,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与管理,促进管理创新,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。

二、实施原则

1.科学设岗,一专业一岗。坚持从专业发展、师资建设和学生服务的需要出发,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岗位要求,规范设置岗位职责,实行岗位动态管理。

2.稳定骨干,择优配置。以高职称和高学历教师队伍为主体,注重向有教研室工作经验教师倾斜。

三、实施范围

我院在岗的所有教师均可提出申请。

四、岗位设置及待遇

共设置6个岗位:化学教研室主任、化工教研室主任、油气教研室主任、过控教研室主任、材料教研室主任、石油教研室主任。

待遇:减免60课时/年。

五、岗位聘用

1.岗位聘任领导小组

组长:刘晓英 闫龙 成员:王爱民 高平强 王金鹏

2.岗位聘期为3年,以人事处出文为准。

3.聘用程序

1)个人申请。个人填写《化学与化工学院教研室岗位聘用申请表》申请岗位聘用。

2)岗位聘用。化学与化工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受理申请,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和表决,提出教研室岗位聘用人员名单,并将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。

3)聘用岗位的复核。人事处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对上报的教研室岗位聘用人员进行复核。经复核有异议的需要重新组织聘用。

4)公示。经研究确定批准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对程序、过程和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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